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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外国公民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同时,签证也是一种入境手续办理,多是在入境者所持护照等证件上签注(盖章),指明入境者入境的事由、时间等方面的许可。
  因为入境者身份和入境目的不同,签证划分为不同种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美国的签证以移民与否为标志,分为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美国签证类别的划分很细,移民签证及非移民签证都以英文字母为开头,加上其他符号,组成签证代号,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非移民签证的主要类别

A类签证(外交公务签证)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B类签证(商务旅游签证)
  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C类签证(过境签证)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D类签证(机组人员,海员签证)
签发对象为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E类签证(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F类签证(留学签证)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G类签证(国际组织员工签证)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H类签证(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I类签证(新闻从业人员签证)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J类签证(交换访问学者签证)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 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签证(结婚签证)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L类签证(跨国公司职员签证)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 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M类签证(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
  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N类签证(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
  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O类签证(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P类签证(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
  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Q类签证(文化交流签证)
  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R类签证(宗教工作者的签证)
  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
    另外还有T类、V类和无签证代号类,等等。  

移民签证的主要类别

  美国的移民签证,分为不受配额限制和受配额限制两类。受配额限制的移民签证又大约分为四类:家属移民、职业移民、抽签移民和政治庇护及难民类移民。家属移民类签证每年约有配额22万,职业移民类签证每年配额约有14万,抽签类移民每年配额约有5.5 万,难民类配额每年约有10万。
  家属移民主旨是考虑美国公民的需求,政治庇护及难民类移民多含有美国政治的需求,抽签类移民最有意思,有的还称之为乐透移民,据说是考虑美国族群的多样性,在特定地区和国家采取抽签的形式,批准中签者移民美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且不包括中国大陆。所以对大陆中国人来说,移民美国的通常途径就是职业类移民。职业移民类签证代号都以EB打头,分为5类,从EB-1到EB-5,分别进行识别和管理。
  职业移民也有人称之为就业移民,它是美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移民的方式为美国招募能满足美国发展需要的各类/各层级专业人才的一种人才战略。这种战略美国在二战后运用的炉火纯青,将爱因斯坦等一大批世界顶尖的科学家招募到美国麾下,牢牢地奠定了美国科技大国的地位。EB-5类移民稍微有些特殊,它主要是吸引国外资金,同时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

EB-1 优先工作者
  EB-1约占总名额的28.6%,其中又分为:
  第一类: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卓越人材
  第二类: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员
  第三类:跨国公司行政人员和经理

EB-2 专业人才
  EB-2 约占总名额的28.6% (再加上EB-1未用完的配额)
  第一类: 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优秀人材
  第二类: 高学历之专门人材

EB-3 专业雇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EB-3 约占总名额的28.6% (再加上EB-1/EB-2未用完的配额)
  专业雇员 : 需有大学以上学历
  熟练工人 : 至少二年以上经验
  非熟练工人 : (每年最多 10000 人)
  EB-3类申请者都需要美国劳工卡。

EB-4 特别移民
  EB-4 约占总名额的7.1%
  特别移民主要包括牧师/神父等神职人员和宗教人士,还包括美国海外雇员。
  从这个类别看,美国不仅重视物质建设,精神建设也不软。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EB-5 投资移民
  EB-5 约占总名额的7.1%
  EB-5类签证条件相对宽松,只要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同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有了移民美国的机会。后来EB-5又调整为,若在美国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某些项目,投资额降低为50万美元,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也变通为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投资某些项目就视同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

  美国地区中心的出现,地区中心投资项目的出现,大大降低了EB-5类签证的门槛。对于既不是美国亲属,也不是高级人才,还想移民美国的中国人来说,EB-5确实是一个简捷的渠道。但是应该特别指出,投资有风险,移民需谨慎,美国投资移民也是如此。
  美国政府规定投资必须有风险,没有风险就不是投资。如果投资失败,就得认赌服输,美国政府是不会为投资移民买单的。所以,即使是在美国的地区中心投资移民,也要有投资失败的精神准备。在投资移民前要做好项目考察,做好各种准备。如果有人向你打包票说美国投资移民绝对没有风险,那就是他对EB-5还没有透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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